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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9 17:20     来源:玉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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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公安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公安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根据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和稳定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察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和参与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四)指导、监督和直接承办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政治稳定和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和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路障清理以及负责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玉林市看守所、玉林市拘留所、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市特殊病区管理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行动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服装配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四)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合作;

(十五)按权限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提出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公安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玉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公安局预算涵盖的一、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交警支队、玉州分局、福绵分局、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玉林市看守所、玉林市拘留所、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特殊人员管理支队(玉林市特殊病区管理所)。

第二部分: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1:

附件1: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


第三部分: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2,482.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243.6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150.06万元,增长51.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90.64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601.09万元,增长51.39%,主要原因是上年按照财政要求,部分预算内资金涉及挂账,决算的收入支出金额是在扣除挂账金额之后得出的数据,而今年无挂账要求,所以变动幅度较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3.03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8.96万元,增长54.67%,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给公安部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8.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08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监管使用,预算资金执行率提升,应支未支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2,482.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243.6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331.14万元,增长52.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51,702.4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事业运行等方面。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361.39万元,增长70.4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安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5.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市大学生运动会安保工作相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有举办相关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85.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等经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2.54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增加,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2,242.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14万元,下降5.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5.城乡社区支出(类)1,55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部门各项拖欠账款偿还。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8.96万元,增长54.67%,主要原因是支付拖欠账款债券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2,194.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83万元,增长2.56%,计算基数调整。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8.年末结转和结余238.3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0.16万元,下降46.85%,主要原因是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监管使用,预算资金执行率提升,应支未支资金减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690.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782.24万元,增长52.07%。其中:基本支出36,808.10万元,项目支出23,882.55万元。

玉林市公安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023.02万元,支出决算为60,69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0%。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742.86元,支出决算为27,37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照在职人数和工资政策每月据实发放,且年中有人员经费变动则按实际情况据实纳入预算追加,所以与预算有偏差。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76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3%。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事业运行等方面,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该笔资金未在年初预算。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2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7%。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事业运行等方面,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支付项目经费时,以实际进度金额为准,未达进度部分不予提前支付,所以与预算有偏差。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照在职人数和工资政策每月据实发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等经费属于年中追加经费下达,未体现在年初预算上,所以与预算有偏差。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8%。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事业运行等方面,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该笔资金未在年初预算。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查(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发放。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加班补贴为年中调整追加的指标,不在年初预算内。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发放。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加班补贴为年中调整追加的指标,不在年初预算内。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市大学生运动会安保工作相关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活动经费为年中调整追加的指标,不在年初预算内。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09.64万元,支出决算为74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预决算有差异的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有新增。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76.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9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主要用于社保缴纳,预决算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9.80 万元,支出决算为74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主要用于社保缴纳,预决算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恤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此类经费无法提前预估,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指标,不在年初预算内。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22.68 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主要用于医保缴纳,预决算有差异的原因是实际支付医保时以每月实际在职人数计算,以及社保基数有调整。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02.6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6%。主要用于医保缴纳,预决算有差异的原因是实际支付医保时以每月实际在职人数计算,以及社保基数有调整。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主要用于医保缴纳,预决算有差异的原因是实际支付医保时以每月实际在职人数计算,以及社保基数有调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07.04万元,支出决算为2,19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增加,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0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18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缴纳等。预算差异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增加,按照实际在岗人员计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0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预算差异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94%。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开支,预算差异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增加,按照实际离退休人员计算。

(四)资本性支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4%。预算差异原因为年中有新的资金下达。

(五)其他支出1.56万元,年初预算无此类级经济科目安排,预算差异原因为根据年中事项开支情况据实选择经济科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53.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8.96万元,增长54.67%。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1,553.03万元。

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5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9%。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业务)开支,预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调整项目,无年初预算。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主要用于看护补助、警务辅助人员开支,预算差异原因为根据财政要求,对经济科目进行了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部门各项拖欠账款偿还,预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调整项目,无年初预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公安局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比上年增加18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长,2022年度交警支队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经费预算属于项目预算,年终决算时,该笔预算支出根据财政2022年决算挂账要求,该部分项目经费列入挂账,未能计入支出,而2023年并未有挂账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9.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安部门2022年未有因公出国(境)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9.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原因是根据公安厅部署要求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禁毒业务工作的开展。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1.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比上年增加168.76万元,原因是2022年度交警支队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经费预算属于项目预算,年终决算时,该笔预算支出根据财政2022年决算挂账要求,该部分项目经费列入挂账,未能计入支出,而2023年并未有挂账要求。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31.45万元,平均每辆1.8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5%, 比上年增加12.23万元,原因是根据本部门本年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向市政府申请追加接待费开支,市政府以及财政局均同意本次接待费的追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5次,人次106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是接受上级业务的专项检查及案件的侦办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2.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5.99万元,降低7.3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23万元,降低0.7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7.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3.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1.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6.7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6.3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9.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8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5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88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53.0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专项业务费”等6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553.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成立评价工作组,认真开展自评价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价的绩效报告;各项目实施单位能做到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政府采购项目实现节约、高效使用财政资金,采购过程公开、程序规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5.76%;16 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3.53%;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94%;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有待更完善;二是预算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不同程度出现时间跨度比预期长,程序流转脱节等问题,导致项目报账材料不能预期及时办结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后要做到厉行节约,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将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清单化,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各业务支队科室统筹推进所属项目工作与支出进度、绩效目标相匹配。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6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38.78万元,执行数为2529.6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公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补充公安部门运转经费。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各单位报账不够及时;二是资金利用率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后要做到厉行节约,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财务部门将统筹推进所属项目工作与支出进度、绩效目标相匹配。

(此部分详见附件2附件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专项业务费).xls、附件3附件3: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业务费).doc)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自评得分99.11分,一等。当年取得的主要绩效如下:玉林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区自治区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公安28项业务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其中上报的1条专题政保信息和1条国安情报信息获得中央主要领导肯定批示)、65项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3个全区公安业务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有力护航了玉林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宁、人民安定。

狠抓打击破案护稳定,社会治安重要评价指标呈现110有效警情、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和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刑事案件和八类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以及治安案件办结率同比上升的“43升”良好态势,扫黑除恶打击数、查扣资产金额数、线索办结数和抓获目标逃犯数等4项业务战果排全区前列。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依法采购;二是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支出过程中验收环节不规范;三是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支出过程中采购的物资、物品入库、出库及使用手续不规范;四是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支出过程中新增的固定资产审批入账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支出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签订采购合同,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节省财政资金;二是项目支出严把验收关,健全规范验收手续,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参与,以保证项目的验收质量。三是项目支出严格规范采购的物资、物品入库、出库及使用手续,避免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浪费现象的发生。四是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审批入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此部分详见附件4附件4:玉林市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xls、附件5

附件5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玉林市公安局11.docx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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