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玉市公政干〔2026〕11号
玉林市公安局
关于刘文雄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玉州、福绵、玉东分局,本局机关各支队、监所、机关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文雄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原巡逻警察支队案件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一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庞君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警卫支队)一级警长职级,退休。
玉林市公安局
2026年2月1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纪监委驻市公安局纪监组;
本局领导。
![]()
![]()
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6年2月11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