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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公政干〔2024〕17号
玉州、福绵分局,本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韦光明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吴传昆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东成派出所三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玉林市公安局
2024年6月4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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