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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公政干〔2024〕15号
玉州、福绵分局,本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兴双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陈善彬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玉林市公安局
2024年5月7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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