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公政干〔2024〕11号
玉州、福绵分局,本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法关同志的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警员职级,退休;
免去曾琳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预审大队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玉林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4月9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