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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公政干〔2022〕48号
玉州、福绵分局,本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免去尤培荣同志的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刘向荣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苏剑山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免去赖国福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政工室四级高级警长职级,退休;
玉林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 4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2年10月 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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