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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023-05-10 18:30     来源:玉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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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指导依法侦查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海关监管区外洋垃圾走私犯罪。

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指导、监督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在用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负责指导、监督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交通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监督落实重型柴油车辆绕行限行等措施。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六、负责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以及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七、负责烟花爆竹禁放执法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危险品泄露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九、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信息交流反馈环保法律咨询、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参与、配合、提前介入情况紧急或有证据表明重要涉案人员有逃匿或者销毁证据嫌疑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十、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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