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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被治安拘留的人,被司法拘留的人,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执行拘留;对被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进行拘押。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拘留所为玉林市公安局下设机关部门,所内未设置有内设机构及部门。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2023年总支出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项目支出预算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31.2万元,同比增长2.2万元,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7%。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4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降低19.3%。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出131.2万元。
(二)给养及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2023年给养及业务费104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出104万元。
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2023年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27.2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出27.2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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