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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通过对全市人民警察实施教育培训,对企事业单位的保卫、保安人员进行培训,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人民警察的初任职务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晋升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属于玉林市公安局,是一个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总收入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2023年总支出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项目支出预算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50万元, 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一)其他公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0万元,减少21.87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属于玉林市公安局,是一个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20万元,减少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79.406938万元,通用设备271.80468万元,专用设备190.4382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52.24600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如下:
(1)办学业务费20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完善各项基础硬件设施,提高学校整体办班实力
(2)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3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编外人员工资,提高编外人员幸福感
(3)1月指标1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1月指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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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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