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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6 09:25     来源:玉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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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依法对蓄意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其他犯罪分子实施打击、制裁、监控和改造,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公安各项有关公安业务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为玉林市公安局派出的二层机构单位,属行政全额拨款单位。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等16个内设机构部门,管辖7个派出所(福绵、成均、樟木、新桥、石和、沙田、机场派出所)

第二部分: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66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67.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96.52万元,增长46.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8.5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0.75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009.2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09.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福绵区本级财政拨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353.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53.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82.2万元,增长38.2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4622.9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36万元,增长45.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77.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72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77.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47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72.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4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314.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8.5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0.75万元,下降4.95%。其中:基本支出2709.75万元,项目支出948.79万元。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8.54万元,支出决算为365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22.98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996.73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1.3万元;用于其他公安支出1894.94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7.61万元,支出决算为37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36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83万元;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42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3.24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63.07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9.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0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6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34万元,原因是严控公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机关及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66万元,平均每辆1.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0.74万元,原因是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61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91元,增长19.37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比2023年增加63.91万元,增长19.3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15.89万元,执行数202.8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各绩效评价项目基本均能按照预期执行,有效保障了公安业务支出需求,也保障了人员经费支出,为福绵公安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202.8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202.8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力问题影响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局的业务沟通联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辅警经费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4万元,执行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辅警伙食经费支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39.05万元。因该项目属于敏感涉密项目,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公开。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厅组织对“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 539.05万元。因该项目属于敏感涉密项目,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福绵分局)附件2-1:玉林市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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