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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16 16:50     来源:玉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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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公安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公安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公安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公安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根据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和稳定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察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和参与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四)指导、监督和直接承办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政治稳定和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路障清理以及负责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玉林市看守所、玉林市拘留所、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市特殊病区管理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行动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服装配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三)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合作;

(十四)按权限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提出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公安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玉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公安局预算涵盖的一、二级预算单位共10个,包括:局本级、交警支队、玉州分局、福绵分局、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玉林市看守所、玉林市拘留所、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特殊人员管理支队(玉林市特殊病区管理所)。


第二部分:公安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公安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012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888.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5.43万元,下降3.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57.9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32.67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政府提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战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6.97万元,增长25.56%,主要原因是:年中市财政下达了账款债券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部门没有事业收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事业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部门没有经营收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经营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收入3180.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80.28万元,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以前年度未将区财政报账的辅警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中。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8.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经费为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前年度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0126.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573.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5.43万元,下降3.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546.52万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增量、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补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46.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基本支出测算公式较2023年有所变化,2023年预算并未测算生成该类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47789.9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事业运行等方面。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12.58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政府提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战略。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无此项内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976.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等经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9.14万元,下降1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87.5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08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9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部门各项应付账款偿还。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6.97万元,增长25.56%,主要原因是:厅财政下达的应付账款债券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

7.农林水支出(213类)7.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原森林公安业务用房配套工程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类开支。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115.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9.23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年末结转和结余552.8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48万元,增长131.92%,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今年增加了非财政拨款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57.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32.67万元,下降9.78%,其中:基本支出34057.80万元,项目支出20700.17万元。

公安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07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475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经费开支根据每月实际在岗、退休人数使用以及此类支出虽为刚性,但部分资金的拨付存在“时间差”或“按实际发生核拨”的规则,若当年未完成拨付流程或实际发生额低于预估,会导致决算少于预算,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增量、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补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48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3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经费按照在职人数和工资政策每月据实发放,且年中有人员经费变动则按实际情况据实纳入预算追加,所以与预算有偏差,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34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推进缓、非刚性支出压减以及财政未能及时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财政局对账单调整要求,此功能分类年末决算列支,主要用于食堂运转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来函要求,将交警支队2011年挂账列转支出,此功能分类年末决算列支,主要用于公安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化建设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6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财政局对账单调整要求,此功能分类年末决算列支,主要用于公安部门执法办案活动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8.6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经费按照在职人数和工资政策每月据实发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等经费属于年中追加经费下达,未体现在年初预算上,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资金属于年中追加项目,该笔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福绵分局派出所业务建设项目经费以及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日常办学开支等方面。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8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大要案等经费为年中下达指标,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5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有新增,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3.18万元,支出决算为28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主要用于社保缴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8.54万元,支出决算为75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6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实际支付医保时以每月实际在职人数计算,以及社保基数有调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82.35万元,支出决算为8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实际支付医保时以每月实际在职人数计算,以及社保基数有调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实际支付医保时以每月实际在职人数计算,以及社保基数有调整。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原森林公安业务用房配套工程款。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1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减及工资改革工资增加,按照实际在岗人员缴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安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57.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1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463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822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增加,按照实际在岗人员计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抚恤金无法列入年初预算,根据年度实际再申请追加预算。

(4)资本性支出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年中事项开支情况据实调整经济科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5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6.97万元,增长25.56%,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50.00万元。

公安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区财政下达了化债资金,主要用于公安部门各项应付账款偿还。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安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5.9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63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年中因工作实际需要,向市政府呈报告,申请追加4辆执法用车购置预算,经市政府、市财政同意后,追加公安部门当年“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3.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无此项内容(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3.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08万元。原因是:市公安局年中因工作实际需要,向市政府呈报告,申请追加4辆执法用车购置预算,经市政府、市财政同意后,追加公安部门当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购置了4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安部门执法执勤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70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严控公车使用、优化维保成本。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1.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1.75万元。平均每辆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6万元,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接待规模标准,压缩非必要接待,简化接待流程。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6次,人次195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639.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3.10万元,下降1.55%,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7.38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年度专项执法任务增多,跨区域办案、巡查频次提升的原因,差旅费等与办案业务相关的机关运行开支有所增长等所以导致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略高于上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5.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2.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9.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7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8.8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1.1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执法执勤用车,无其他用途在使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8台(套);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7703.66万元,执行数53857.2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玉林市公安部门2024年紧密围绕区厅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的“1158”目标任务体系,构建2024年玉林公安“1265”目标任务体系(聚焦1个主题,锚定2个目标,抓实6大任务,强化5项机制)落有新成效,锐意进取、守正创新、迭代攻坚,推动玉林公安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改革大步向前,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聚能成拳,推动全市社会治安根本性好不断转巩固向好向安。整体支出主要产出和效果目标完成情况基于国家安全和警务工作保密性不公开。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预算所属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仅以“已完成”笼统表述,缺乏量化数据支撑;二是部分指标与项目实际关联性低,套用共性模板,个性化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后要做到厉行节约,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玉林市公安局将统筹推进公安部门二级预算单位项目工作与支出进度、绩效目标相匹配。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68个,项目支出总额23034.6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3个,本级项目支出19896.1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5个,涉及资金3138.52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7848.2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9.71%;1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916.6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8.8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3%;5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31.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66%;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有待更完善;二是预算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不同程度出现时间跨度比预期长,程序流转脱节等问题,导致项目报账材料不能预期及时办结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后要做到厉行节约,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将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清单化,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各业务支队科室统筹推进所属项目工作与支出进度、绩效目标相匹配。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玉林市公安局辅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65.75万元,执行数为714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在职辅警人员经费支出;二是群众安全感效果明显提升,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上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工作有待更完善;二是应加强与财政沟通,加快项目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后要做到厉行节约,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财务部门将统筹推进所属项目工作与支出进度、绩效目标相匹配。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562.49万元。因该项目属于敏感涉密项目,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公开。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厅组织对“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 1562.49万元。因该项目属于敏感涉密项目,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玉林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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