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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通过对全市人民警察实施教育培训,对企事业单位的保卫、保安人员进行培训,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人民警察的初任职务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晋升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属于玉林市公安局,是一个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88.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49万元,增长352.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02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49万元,增长352.7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2022年度部分财政预算支出转挂账处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88.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8.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49万元,增长352.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188.0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办学业务费,维系日常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49万元,增长352.7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2022年度部分财政预算支出转挂账处理。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49万元,增长352.7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8.02万元。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1%。
(一)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99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支付数据已录入但未能支付。主要用于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办学业务费,维系日常开支。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无人因公出国(境),故本校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3年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无新购公务用车,故本校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3年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使用警车一辆,车牌号桂K0989警,车辆编制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相关的运行费是在玉林市公安局支出的,故本校无公务用车编制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3年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无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故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属于玉林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属于玉林市公安局,是一个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学业务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部门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改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学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7.36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3万元,执行数为14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1.2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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