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22 16:35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玉发[2022]10号)要求,深入推进玉林市人民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公安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住核心要点,明确指导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公安建设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为玉林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市局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研究工作要点,严格督促市局各单位根据职责贯彻落实。年初召开全市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2022年法治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抓好执法工作生命线。积极响应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2021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已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年终述法工作。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2022年2月,市公安局局长龙校在《人民公安报》发表署名文章《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玉林市公安局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2022年第一季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纳入第二季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并在第三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第四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学习堡垒作用,鼓励各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借助新警训练班、实战大练兵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进一步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健全机构管理体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便民,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我局大力推行“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三办”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好“服”文章。对照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梳理论证审批服务事项的实施层级和管理权限,编制了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强化归集共享“数据信息资源”。积极完善公安机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认真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监管事项认领率和双随机行为覆盖率达到100%,工作完成情况排名全市前列完成权责清单库、依申请目录库、依职权库的数据录入,政务服务事项100%对接,事项要素准确率达100%。率先配合完成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迁移上网率100%。

加强行政监管,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和市政府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双随机抽查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任务3起,抽取检查对象17户次,检查结果公示实现100%。接受上级下派任务2批次,共抽取检查对象41户次。对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按照规定将检查材料录入系统并公开公示。完成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 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检查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联合检查10家、高风险纳税人检查2家。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局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法律审核、集体审议、备案审查、政策解读和评估清理机制。制定《玉林市公安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并统一提请登记、备案文书,未交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对接市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核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开展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

六、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推行执法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权责清单已于上半年收集整理完成,共338项,并已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各部门各警种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标准进行办公,恪守执法权力边界。同时,根据《广西公安机关民警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暂行规定》,对执法办案部门及审核部门的职责规定做了分解,理清各岗位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015年以来,我局根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中挑选具备较高法律学术水平,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民警,聘任为玉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目前,我局共聘任了5名法律顾问。同时,为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了《玉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玉林市公安局于2020年12月组建公职律师队伍,目前已有11名公职律师,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助力玉林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玉林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尤其注重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落实《自治区公安厅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七、全面贯彻落实执法标准

(一)完善办案衔接协作机制

近年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玉林市水利局、玉林市住建局、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林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玉林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玉林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内容,确保“两法”衔接扎实深入开展。

(二)健全法制审核机制

我局严格案件审核,提高案件质量。全市各级法制部门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程序完善、文书规范等方面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指导,对于审核中发现案件存在不足的,及时反馈办案民警并督促其整改。修改完善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增加非法证据排除、重大疑难案件法制集体审核研究、审核责任等内容,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审核人介绍案情并提出初步意见,采取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最终决定,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三)严格实行执法全流程记录

将我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升级纳入玉林公安智慧警务建设三年规划,系统升级后可对接新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接处警系统,并进一步扩容提升性能,逐步实现从接处警、现场执法、讯问询问到羁押、交付执行不间断对接,相关环节与案件电子卷宗关联,实现对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可回溯监督管理。

(四)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已认真贯彻执行《玉林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将行政执法在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等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相关内容。

(五)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按要求做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通知,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办理案件。我局严格执行并抓好执法资格考试开展。

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紧盯民生民意,以打促防、以打促稳,呈现刑事案件总数、命案、枪案、抢劫案、盗窃案、电话案立案数同比下降18.8%、42.9%、37.8%、50.5%、53.8%、22.5%,破案数、刑事拘留人数同比上升23.6%、23.9%“六降两升”的良好态势。紧盯目标,细化措施、持续用力,绩效考评中有11个警种进入全区前6名,其中7个警种排全区第一,10项工作指标排名全区前列(前五)。有20项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44项工作经验获全国、全区推广。全区反诈工作现场会和禁毒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市召开,是2022年全区唯一一个以公安牵头工作为主召开自治区级现场会最多的地级市。扫黑除恶见成效。扫黑除恶见成效。抓获涉黑恶犯罪人员155人,破获刑事案件92起,打掉黑恶犯罪组织11个,查扣涉案资产1.74亿元;常态化缉捕“漏网之鱼”,已到案43人,到案率97.7%。反电诈大突破。开展“挖土行动”,涉电诈各项指标明显下降。全市电诈案件警情、立案数分别同比下降41.21%、59.03%,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6960人,止付涉案银行账户49542个,止付40.35亿元,冻结2.88亿元,劝阻71余万人次;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率81.88%。玉林市创新“四级书记抓反诈”工作经验获公安部批示肯定。护经济有作为。破案1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6人,涉案金额8亿元,有力净化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成功侦办“2.11虚开发票案”,并推动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自治区税务局开展全区打击整治医药行业涉税专项行动,打击虚开公司187家,打掉虚开犯罪团伙22个,涉案金额高达21.46亿元,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3亿多元。治黄赌降警情。全力整治涉黄赌警情高发问题,全年共侦办涉黄赌刑事案件267起,刑事拘留536人,逮捕直诉436人。禁毒品上台阶。禁毒整治有力开展,全市现有吸毒人数、新增35岁以下吸毒人数、涉毒警情、外流贩毒人数实现分别同比下降,兴业县成功摘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禁毒重点整治的“帽子”,并创建了全区禁毒重点整治示范县。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2人,缴获各类毒品17.2公斤。破命案获肯定。全市现行命案同比下降47.6%,侦破命案积案10起,全市连续三年实现命案现案全破,且命案发案数连年大幅下降。侦破命案积案经验做法获全区推广。组织侦破31年前命案积案、博白“10.15”重大刑事案件等重特大案件,获得上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打盗墓得表扬。打掉一个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的犯罪团伙,获公安部、公安厅领导批示肯定。

九、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市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把“智慧警务”建设更多、更广地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延伸、融合,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抓手,依托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结合“一标三实”数据录入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实做细了解社情、线索收集、场所管理、服务群众等社区警务工作,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严防矛盾风险转化为恶性案(事)件。持续发力,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派出所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和成效。

(二)做好刑事复核、行政应诉工作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刑事复核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复核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使复核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截至2022年12月,我局法制部门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审结和合法率达到100%,保证案件在事实、证据上都经得起检验。切实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今年以来,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玉林市公安局按照严守法定权责边界、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手段措施、增强内外执法监督合力四个方面,分解为推行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案件管辖分工、深化受理案制度改革、加强执法监督智能化建设、严格实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等24项工作任务,全市公安执法活动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业务监督做到有机衔接、相互配合,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执法监督的组织管理更加顺畅有力,知法犯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治理。完善纪法协同衔接机制。玉林市公安局坚持“三双五强化”,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衔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四)加强现场执法监督管理

安排专员对全市接处警工作开展接处警全流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引导110接处警人员更好地开展学习。督促接处警人员深入学习《110接处警工作规则》,举办全市指挥部门110接处警人员视频培训班,确保每一名110接处警人员都能掌握《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条文和具体要求,并准确运用到工作实际。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机制,制定处置各类警情方案,提高公安机关处置各类重大敏感警情的快速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进一步加强接处警全流程规范化,完善电话报警案件类警情的接警流程图。

(五)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

制定了《玉林市公安机关关于推进受案立案工作责任的规定》,实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受案立案机制,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建立受案立案公开制度,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化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建立受立案管理中心,2021年6月,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统一设立了接报案中心,统一加强受立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三个当场”制度,即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部署,玉林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探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的新路子。将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为日常考核标准进行推进,每月定期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查,同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做深做实。

十、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我局办案部门把绝对忠诚作为工作的立身之本,以“打击+服务”为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把最大限度保障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对企业产权保护和企业家人身安全依法保护原则,审慎适用羁押强制措施。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制定了《玉林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规范执法练兵工作方案》,明确实战型、学习型、专家型法制队伍建设导向,从全市公安机关遴选法制业务骨干,组成我市法制教官团,为法制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2022年,全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共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18次,培训民警辅警达1200余人。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并组织民警参加了2次旁听庭审活动。年内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在职在编人员100%参加并通过考试。

十二、存在问题

2022年以来,我市公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和指导下,取得了一些进步,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稳中向好,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短板。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广泛、种类繁多,在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无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专题学、系统学。由于我局普法工作遵循“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法律宣传内容多偏向具体执法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多偏向线上宣传。

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业务需要依托公安部、公安厅的业务办理系统及数据库进行办理,部分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对接未完全完成,存在一定的衔接缺口,而系统的对接权在公安厅一级乃至公安部一级,上级对接工作未完善的情况下,市、县一级就只能通过线下办理后另行录入系统的形式开展工作,工作效率不高。

三是在法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十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打牢民警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真正促进执法为民思想根植于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法律学习。我局将继续把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于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乱执法,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广大干部自主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2022年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协调打击与保护有机结合。严格依法办案,对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加强进行跟踪指导。加强与检法部门沟通,依法妥善办理案件侦捕诉审等工作,妥善处置相关信访工作,避免侦办案件过程造成群众矛盾激化。积极主动强化同上级领导部门沟通,了解业务系统的对接情况。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新的政策文件要求,争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细化完善服务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办证服务,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教育整顿的好处,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管理

以执法监督平台使用为抓手,树立“监督即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大监督”工作格局,实现各类案件执法监督的全方位覆盖。继续细化执法裁量标准,持续开展执法裁量权实时巡查,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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